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24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身高等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须持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身高170cm及以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身高可放宽至168cm(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录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2023年崇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2.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二楼214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09:00至2023年7月21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09:00 12:00,13:00 17:00)
(三)资格初审
根据职位需求对应聘者填报的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进行初审,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通过报名时所提供邮箱接收并打印《笔试通知书》。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和 成都崇州公安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及心理测评
1.应聘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参加笔试及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综合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应聘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 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附件2)执行。体能测评为非竞争性,任意2项合格即为通过,测评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公示: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于体能测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
ongzhou.gov.cn/)和 成都崇州公安 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者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存档),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复审材料:
(1)纸质《应聘2023年崇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张、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