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卫计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5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4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3日17:00。
现场报名(岗位代码:03001—03010):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4日12:00。
网上缴费: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4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03011—03048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
2.现场报名:考核引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岗位代码:03001—0301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二段503号214室)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合格后现场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2分,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网上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须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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