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报校人事处批准同意,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计划助理制管理助理,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岗(助理制):1名。
博士按助理制聘任,校内人员按校内调动方式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有服务意识、合作精神;
3.一般原则上不超过35岁;
4.申请人需具备博士学位。
三、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四川)基地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基地培训项目推广、宣传及洽谈;
3.负责基地培训方案制定、项目执行、财务报销、培训情况反馈等;
4.协助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5.完成基地及法学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1.由学院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选、资格审定,并确定候选人员;
2.由学校和学院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竞聘候选人的公开答辩和面试;
3.择优聘用,报人事处批准后,签订人员聘用合同。
五、基本待遇
按照四川大学现行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交至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20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至sculawrenshi@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2、联系人:李老师、明老师;联系电话:028-85990911、85990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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