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检务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岗位:协助检务人员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
(三)名额: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协助检务人员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5.岗位要求:
(1)书记员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文字功底扎实。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学历、专业要求。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驾驶机动车经验的优先。
(2)综合文秘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文字功底扎实。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学历、专业要求。具有文稿写作、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经验的、驾驶机动车经验的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考试资格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得作为检察机关协检人员使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荣誉证书扫描件。
3.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以上报名材料以“姓名+岗位”命名,用pdf文件或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470869941@qq.com。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面试。
3.面试结果: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结果,面试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028-86651989
张老师、周老师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26日
来源:锦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