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成都市2023“蓉漂人才荟”成华区赴外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过的正编人员(含试用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应按相应岗位的资格要求自愿选择岗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本次报名不设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以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和考察过程中确认的最终结果为准。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网上报名网址:https://chenghua2023.zhaopin.com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登录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报名表(选择报考单位——选择报考岗位——申请职位——填报报名表信息——信息确认提交)。
(二)现场咨询
1.第一场:清华大学专场(成都市大型专场)
时间:2023年10月21日14:30—17: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街道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祖龙广场)
2.第二场:北京大学专场(成都市大型专场)
时间:2023年10月22日11:25—15:3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颐和园路5号邱德拔体育馆
3.第三场:中山大学专场(成都市成华区专场)
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00—12:00
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讲学厅)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报名成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失败以及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报名的,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否则将不予受理。
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10月24日12:00—18:00主动登录报名平台(https://chenghua2023.zhaopin.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若在10月24日16:00前未能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在报名期间系统有相关问题的,请主动致电:15042926199 (联系人:袁老师),逾期未主动致电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招聘岗位若有调整情况,将于10月24日在“成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核方式、时间、地点、成绩公布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为考核最终成绩。笔试、面试环节均在广州市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
2.笔试地点:广州南洋冠盛酒店(广州天河店)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10月26日9:00—10:00在报名平台(https://chenghua2023.zhaopin.com)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将于10月26日至27日相继在广州南洋冠盛酒店(广州天河店)开展,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行程。
(二)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若按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成华区人社局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无法合并的,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确定后,将于10月26日15:00—16:00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考生本人,请有递补机会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递补。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交如下资料:
1.《报名表》2份(须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①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及已于2023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②2024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及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3年、2024年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1份。
4.报考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专业一致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应聘人员须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须按上述1—5的证件、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不影响面试开考。
2.面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成华区人社局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无法合并的,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其中:中共成都市成华区委党校岗位代码为01002、01003的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与无学生试讲相结合)。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按比例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待该岗位面试结束后,组织加试一轮考官追问题,加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及递补环节。
5.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