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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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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治理水平,锦江区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和党建服务专员2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外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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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一)社区工作者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党建、政策宣传、居民自治、矛盾纠纷调解、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理服务等。

(二)党建服务专员

在基层开展“两新”组织党建联络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活动、指导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等。

具体岗位情况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对象

1. 2023、2024年非在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并取得学历及相应学位。

2.报考党建服务专员岗位的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2. 热爱社区工作,致力于居民服务,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口齿清晰,普通话表达流畅,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严谨细致、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和日常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 曾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党纪处分的。

3.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 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报名程序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带有个人信息的未参保证明截图。可在支付宝搜索“社保查询”或“四川人社公共服务”进行查询);

(8)报考党建服务专员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说明,并说明清楚入党过程时间)。

2. 资格复审材料递交:笔试成绩公告发布起两日内(9月10日12:00——9月11日17:00)递交到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新华之星AI大厦B座7楼。

(三)资格复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在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参加面试,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进入面试人员放弃产生的缺额,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如有同分,按并列成绩共同进入资格复审。

八、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 “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体检

(一)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通知前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 “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参加笔试、面试,如因个人原因忘记携带,导致无法参加笔试、面试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录取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各个环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或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方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此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8-8672428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八)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8-62673892(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锦江区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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