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编外人员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性质
1.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2.岗位:派驻各镇(街道)司法所
3.名额:工作人员4名
4.性质:聘用合同制
三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具备吃苦耐劳细致严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纪律精神,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大专以上学历,亲和力强、普通话流利、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熟练运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疾病;
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经验、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退役士兵;
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21年3月23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当日具体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方式: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政治处410室(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254号)。
报名材料:《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报名后,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将电话通知其笔试时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参加笔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差额确定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面试人员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参加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通过专业问答重点了解专业知识、自我认知、协调组织等方面水平及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由高至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范围,进行德才表现等全面考察。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顺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qbjq/c147146/qsfj_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予以正式聘用。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反映拟聘人选不符合任职条件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司法局党组审议通过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
工资、福利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相应比例的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
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qbjq/c147146/qsfj_index.shtml)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名者主观原因,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者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4.此次招聘结束后,在招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的情况下,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未满3个月辞职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顺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招聘程序进行补录。
八
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28-83665395
监督电话:028-83667590
九
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负责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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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白江区司法局
编辑:陈媚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