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市大邑县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详见《成都市大邑县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本科与研究生任一阶段所学专业与要求一致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应与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高校毕业生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2025年12月31日后仍然在读的高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大邑县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站:3月26日至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定于浙江省市滨江区滨和路598号星耀中心1号楼16楼1607;
(2)站:3月26日至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定于北京市区阜荣街10号首开广场5楼;
(3)站:暂定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站:暂定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成都人才网官网(http://www.rc114.com/)、大邑县人民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若浙江站和北京站专场招聘有剩余名额,将在上海站进行招聘。若以上三场招聘后有剩余名额,将在重庆站招聘。
3.资格审查:
报名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成都市大邑县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附照片);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免冠近照(1寸)1张。
应聘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如受不可抗力影响,相关时间等安排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二)考核
考核按照面试的形式组织,满分为100分。组织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考官提问,主要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
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资格审查合格后告知。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考核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并立即签订协议。因放弃签订协议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通知公告公布。
2.体检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报考岗位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按照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1-5岗位均为综合性岗位,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对应单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2.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大邑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四、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339968。
考生问询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828066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