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健康,年龄在18~45周岁,常年在本市工作或生活,会骑自行车;
(二)热爱文物保护事业,愿意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无偿为文化和文物提供服务;
(三)遵纪守法,团队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活动实践能力;
(三)服从青羊区文物管理所的统一管理。
服务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志愿者需按照区文物管理所提供的《青羊区文物安全巡查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所列点位从事文物日常安全巡查志愿服务。
(二)志愿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日常巡查,每月2次,每次巡查都应详细填写情况记录表;同时需要拍摄现场照片(一个点位不同方向至少两张照片),照片命名方式为巡查日期+巡查点位;每月汇总一次巡查情况,将相关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提交至区文物管理所保存;若遇紧急状况必须随时上报,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三)志愿者上岗前需要接受区文物管理所的培训,服务时需要接受区文物管理所的监督管理;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服务时应提前1月提出书面申请。
(四)区文物管理所不向志愿者发放工资报酬,不提供劳动、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待遇。区文物管理所按月对志愿者发放交通、通讯、误餐等补贴,该补贴以转账形式支付。
(五)志愿服务期间,非因区文物管理所原因导致志愿者出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概与区文物管理所无关,由区文物管理所协调保险公司依法理赔,并积极协助志愿者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因志愿者原因导致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志愿者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报名及录取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个人简历,电子邮箱:1918068597@qq.com;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139号309室;联系人:杜老师:028-81710828。
(三)协议签订:报名截止后,由区文物管理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录取人员录取结果。录取人员将同区文物管理所签订《青羊区文物保护志愿者服务协议》。
成都市青羊区文物管理所
2021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0017ir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青羊区文物安全巡查志愿者的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