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招聘名额
(一)现场考核招聘2023年毕业的优秀毕业生31名。
(二)现场考核招聘2024年毕业的优秀毕业生220名。
招聘时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和高校及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招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特教、幼教、机械制造等学科专任教师。
名额指标可根据高校毕业生报名情况进行调整,总额不超过251名。
考核招聘时间、地点和对象
(一)考核招聘时间、地点
1.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面试地点:京师大厦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102和103。
2.2023年10月24日-10月27日,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3。
3.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楼,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招聘日历”栏。
4.2023年10月28日-11月1日,西南大学,校内报名地点:西南大学第二体育场;校外报名和考核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79号重庆产业技术产研院1号楼3楼(西南大学3号门斜对面)。
(二)考核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的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大学毕业生。
2.2024年毕业的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大学毕业生。
3.2024年毕业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其中,新都籍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直接参加考核,且招聘名额和岗位不占此次公布的指标。
2023年毕业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毕业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公费师范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
考核招聘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四)其他条件
1.所有拟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
2.考核招聘的优秀大学毕业生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3.高中、初中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小学、特教和幼儿园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公告
设点高校官方网站;
成都市人社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以到高校时间为准。
招聘单位在北京师范大学(蓉漂人才荟)、西南大学(蓉漂人才荟)、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招聘点位,应聘者现场提交报名表(附件3)和个人简历。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宣讲。由招聘考核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四)材料审查
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学习成绩情况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
宣讲结束后,应聘者须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以及自荐材料,交现场考核小组现场审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现场报名后第2天举行,具体时间由考聘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电话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无学生试讲和答辩,无学生试讲题目由应聘者按报考学段及学科自行准备,答辩题目由应聘者现场抽题回答,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行为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3.确定拟聘人员: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签约
拟聘人员在考聘地当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请提前获取就业三方协议),且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七)审定拟聘用人员
区教育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