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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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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增量效益,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专业群建设和队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的工作人员(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06年5月由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和四川省广播电视学校合并组建,并经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文化产业普通高校。     请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https://www.svcci.cn)官网查看详细介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聘岗位名称

拟聘岗位类型

岗位

编号

招聘

人数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职称要求

备注

融媒学院专职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01

2

新闻传播学*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02

1

统计学*、应用数学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03

1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公共管理*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04

2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05

2

不限

不限

艺术专业正高级


 

文化旅游学院专职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06

2

公共管理*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07

1

旅游管理

不限

正高级(职称系列<专业>不限)


 

08

1

公共管理*

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系列<专业>不限)

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经历

文化商学院专职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09

1

统计学*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报考者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不限

不限

统计专业正高级

10

1

统计学*

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系列<专业>不限)

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经历

艺术设计学院专职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1

1

设计学*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12

1

不限

不限

艺术专业正高级


 

文博学院专职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3

1

考古学*、材料工程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报考者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不限

不限

文物博物专业正高级

14

1

考古学*、材料工程

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系列<专业>不限)

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经历

文化信息学院专职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5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

不限

报考者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不限

正高级(职称系列<专业>不限)

16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系列<专业>不限)

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经历

    备注:1.有*标识的为一级学科及下属所有专业。     2.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名称相同的,以一级学科解释。     3.有高校工作经验者或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当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博士研究生 (含应届)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下同)。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六)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有关待遇     (一)考核招聘的专职教师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考核招聘的专职教师需与学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聘期至少6年。     (三)考核招聘的专职教师在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及“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给予安家补助费与科研启动费。其中,给予考核招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安家补助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若考核招聘的专职教师仅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不承担“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的,不享受安家补助费与科研启动费。     (四)符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储备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协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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