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怡心第七幼儿园位于公园城市之心,毗邻生态怡心湖,地处双流区怡航横一街8号,园所占地面积8050平方米,房屋面积6222平方米,是双流区教育局主办的新体制公办幼儿园。
因发展需要,拟招聘班主任1名、配班教师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现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和人数
班主任1名、配班教师2名。
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班主任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40周岁以下;
2.有幼儿园工作经验3年以及班主任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任务;
3.热爱幼教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好的抗压能力,有亲和力、爱孩子;
4.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家长沟通能力。
配班教师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40周岁以下;
2. 有一年及以上专任教师工作经历,具备独立带班级的能力,能够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进行日常教育教学;
3.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抗压能力,有亲和力、爱孩子;
4.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家长沟通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有精神病史的。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扫码下载《成都市双流区怡心第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发送至电子邮箱:610279836@qq.com,简历需备注: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2.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我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
(一)面试当天现场提供个人材料(原件)
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健康证等。
(二)资格审查
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聘用形式
(一)此次招聘人员均无事业编制。
(二)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福利待遇
(一)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
(二)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
辜老师:1872845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