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邑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综合岗位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信息:审判综合岗位人员3名。
大邑法院
01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3日至2003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专业优先)。
5.应聘人员须于进入面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
6.有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学历可以适当放宽到本科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大邑法院
02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大邑县晋原街道桃源大道86号)。
4.联系及咨询电话:028—88210710。
5.注意事项:(1)应聘人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应聘人提供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大邑县人民法院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
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携带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含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自愿提供)。
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大邑法院
03
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招聘名额与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可开考。
1.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视疫情防控影响和有关要求,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上予以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时政知识、基本常识、公文写作。
(4)笔试要求:笔试时须带本人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小组组成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大邑法院
04
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提交时间、地点以本院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大邑法院
05
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大邑法院
06
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合同,合同期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大邑法院
07
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大邑县人民法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2.拟聘人员上岗后,按照《劳动法》与大邑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3.薪酬待遇:按大邑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大邑法院
08
录取后递补
从录用之日起三个月内,若录用人员有离职者,可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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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禁止本院工作人员打招呼、说情。同时欢迎本院各部门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派驻纪检监察组:028-88208391
政治部(督察室):028-88210710
大邑法院
10
解释权
本工作方案由大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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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法院
文字:政治部(督察室)
编辑:伍娟
责任编辑:刘方祺
【来源:大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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