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本介绍
香城小学校建校于2009年,位于新都街道新城中心。学校师资力量强,教学氛围浓,教育教学效果优,得到社会、家长的高度信任和赞誉。
学校在“花香溢校园 书香育英才 琴香美人生”三香教育文化的基础上,以“让教育温暖每一个生命”为办学理念,“美德、好学、善思、敏行”作为校训,关注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和持续发展品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习惯,扎实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校优质发展。
“温暖润新苗,三香育英才”,我们重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区前茅,办学效益享誉区内外,每年均被新都区教育局表彰为“教学工作先进学校”。
为学校高品质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公开招聘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非事业编制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合同制管理。具体招聘小学心理老师1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和职业技能等。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优秀的在职教师或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聘用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12月31日前为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自聘聘用教师且在合同期内的,参加公开招聘时,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4)中小学聘用教师应取得应聘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幼儿园聘用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5)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和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应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9)未毕业仍然在读不能按时到岗履责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10)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情形的;
(11)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将报名申报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091945273@***,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小学心理+张三)。学校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00至2024年1月2日17:00
面试时请带上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各项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二)学校地址、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学院东路996号
联系电话:028-89399993
联系人:杨老师
(三)填表要求
1.请各位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本表各项信息,如此项无信息则填无。
2.“应聘单位”栏填写报名应聘的学校,“应聘岗位”栏填写报名的学科种类。
3.报名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务必准确,并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
4.本表须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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