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
①爱岗敬业,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②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④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健康证;
⑤一年以上公办园主班(配班)工作经验;
⑥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热情开朗、身体健康;
⑦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与人沟通的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院、校处分的 (仅限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报名时间
即日起
报名方式
发送简历至:690689327@qq.com
邮件请命名: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8-85196561
其他说明
1、岗位工资待遇按成华区教育局核定标准及幼儿园考核确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2、本次招聘为成都市锦绣青城幼儿园集团自主招聘,岗位为编制外招聘,无事业单位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