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本科学历只面向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2025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2025年蒲江县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由蒲江县教育局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资格校验时选择一个岗位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只对选择考核的岗位有效。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5年蒲江县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将《2025年蒲江县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发送到蒲江县教育局指定邮箱(SCCDPJjszp@163.com)。
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箱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四、考核
(一)资格校验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在接到蒲江县教育局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纸质材料按要求的形式报送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校验。核对校验原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2025年蒲江县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
3.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含有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及何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5.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开考比例
资格校验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在资格校验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告。
(三)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考核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3:1开考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3.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本次招聘的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未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按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前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蒲江县教育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报到及聘用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上班。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四)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五)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予办理调离县外手续和出具同意报考本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中共蒲江县纪委监委驻蒲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88551071
应聘人员咨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规则等相关问题,请咨询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28)88551015、(028)8855107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蒲江县教育局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1:2025年蒲江县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2:2025年蒲江县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蒲江县教育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