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其中,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5名,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及具体情况可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查看。
二、招聘对象
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3、4、5)。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3、4、5);
5.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6年1月1日及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区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健系统)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4月1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成都陆港智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提交报名”栏进入“港汇科服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各驻点院校(具体驻点院校及日程安排请查看附件6)
3.资格初审。本次招聘活动设置网络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初审结果于本次考核招聘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初面通知书》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邮箱。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注意事项。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务必填写本人电话、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流程详见附件1。
(三)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
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流程详见附件2。
五、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区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健系统)
综合考核分为初面和综面。
1.初面
初面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内容为应聘者的求职意愿、基本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初面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初面通知书》。初面结束后,由区人社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初面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本次初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原件交验
(1)校验通知。进入原件交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5:1的比例,在达到初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将该岗位全部初面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具体名单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校验,报名录入信息与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完全一致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3)校验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2025年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区人社局补验。
(4)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核成绩、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逾期未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初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综面
(1)综面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综面通知书》。
(2)综面成绩为最终成绩,综面结束后,由区人社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综面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二)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流程详见附件1。
(三)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
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流程详见附件2。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综面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具体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协议书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注意事项
涉及岗位调减或取消等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报考人员初面综面及总成绩、岗位拟聘人选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初面、综面、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三)严明考核招聘纪律,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四)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
青白江区人社局:028-83617700;
青白江区教育局:028-60305033;
青白江区卫健局:028-69268060;
2.监督电话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83610770;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68936506;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6030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