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四川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下,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5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10)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 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15名。其中,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教育人才56名、其他教育人才59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附件2)。
四、 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09∶00至3月28日17∶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示:(1)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有何特长”栏目内注明已取得的或正在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种类(学段)和学科,如: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资格证;(2)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内注明普通话水平等级,如:普通话二级甲等、普通话二级乙等;(3)报考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务必在“个人简历”栏注明报考岗位的任教起止时间(任教时间可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任教学校和任教学段学科;(4)报考“21102032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在“个人简历”栏注明是否退役军人、入伍时间和退役时间。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月2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时间3月28日17:00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09∶00至3月28日17∶00。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确认缴费。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3月24日09∶00至3月31日17∶00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附件《报考须知》(附件3)要求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五)岗位调整。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于2025年4月3日16:00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六)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提醒。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2. 考试大纲。
《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 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 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25年5月6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5年5月6日至5月7日17:00前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5年5月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考人员平均分×10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此次参加成都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5月8日左右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
6. 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7日—5月8日在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加分材料交成都市新都区人社局事管科(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90号,联系电话028-89398862),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须知》(附件3)。
7. 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按比例确定的最末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存在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笔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及岗位排名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于2025年5月14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5月19日前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面试当天之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 体检、考察、确定聘用单位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面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确定聘用岗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应聘者选填聘用岗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岗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应聘者选定聘用岗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确定聘用岗位后,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 办理聘用手续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根据档案到达情况到新都区教育局完成报到,同时拟聘人员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公开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 纪律及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保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 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3976015和028-83976011(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纪律监督电话
028-83051399(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五)网址
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du.gov.cn/)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9日
原文标题:2025年上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115名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noticecontent.jsp?typeid=60&contentid=/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5/2503171042380372503171042380374agp.html
附件:
1.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教育人才岗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