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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关于青羊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0名高级职称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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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行业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羊区教育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0名高级职称教师。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羊教育简介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先行示范区和“人文青羊·航空新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教育强区。

成都市青羊区是全国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均居省市前列,先后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先进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集体”“全国数字化学习先行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全国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0日至2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投递相关材料至电子邮箱qyjyrsk420@163.com。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条件应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套(所有材料扫描成1份pdf文件,并以真实姓名对报送pdf文件进行重命名)。

1.《成都市青羊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级职称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自荐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荣誉证书、重要学术成果等(各1份),其他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各1份)。

3.扫描二维码(附件3),完成成都市青羊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级职称教师报名信息采集(请与报名表填写信息一致)。

(五)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负责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于2025年2月8日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进入原件校验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不能进入原件校验环节。原件校验相关通知,请以具体公告为准。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对进入原件校验环节人员进行相关材料校验,校验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六、考核面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不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项目包括学校治理理念考评、综合素质考评和学科业务水平考核三部分。面试成绩(100分)=学校治理理念考评(40分)+综合素质考评项目(30分)+学科业务水平考核项目(3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环节中出现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工作通过函调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现实表现材料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必要时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实施教师入职师德审核机制。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青羊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受聘人员如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人员,要求提交与单位办理的辞职、辞聘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根据青羊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招聘人员按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青羊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86631110。

十二、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028—86261544。

十三、特别提示

若发生考核时间安排有变动的情况,我区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调整情况,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进行招聘宣传、组织工作,不会指定辅导用书或举办、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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