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2025年蓉漂人才荟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教育系统拟赴高校公开招聘30名教师。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系统所属四川省成都列五中学等9所学校共计划赴高校公开招聘30名教师,所有学校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各单位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5年毕业的国家公费师范生放宽至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025年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5年3月24日至4月1日(工作时间内)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yjzzrsk@163.com,邮件以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命名。
特别注意: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否则将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第一份邮件作为报名依据,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将提醒应聘人员后续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收到后续注意事项提醒后请回复确认!若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或其他问题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0:00至15:00,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就业中心报告厅。
3.面谈
网上及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在现场进行面谈并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到现场进行面谈并提交相应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或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和个人自荐材料。
2025年之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自荐材料,国(境)外留学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报名表》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收取的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5.岗位调减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6.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学科岗位及要求报名。招聘单位现场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招聘单位综合面谈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3.同一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须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内到国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按要求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寄交招聘单位,待毕业后由招聘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体检报告等)且合格后,再进入考察等后续程序。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确认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同意,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1.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已签订的协议自行失效。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拟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将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515235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咨询电话:02884313286 02884375065
附件1 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4日